564,我委屈嘛(1/1)

这绝对就不是唐家办过的最豪华的宴席,老爷子爱热闹,二十年前大孙子唐惊涛出生时,酒席摆了三天,宴请结交的各方朋友。也只有唐老爷子有那个本事,能让黑白两道的人出现在同一个场合。

辛依到场时是真被吓到了,有些迈不开腿。

现场已经来了不少人,上千人的场面,这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唐晋腾……”辛依抱着唐晋腾手臂低声喊着。

唐晋腾垂眼看辛依,“我在,怎么了?”

“我……”

辛依欲言又止,唐晋腾看着她一副要哭了的样子,有些心疼,抬手轻轻顺了下她的头发,认真道:

“没关系,这样的吵闹的场合,我也不喜欢,可就当为了老人家高兴,好吗?”

“……”辛依脸子有些躁动的发红,是急躁而起的。

“乖,忍一会儿,到时候跟大家打个招呼,我们就先走,好吗?”唐晋腾耐着心劝说。

“嗯。”辛依总算点头了,下意识的紧紧靠近唐晋腾。

这样的场面,她太不习惯,太被动,太不自由。

所有人都往她身上看,仿佛在用眼神将她衣服撕裂看个透彻一般,太过哧裸的打量和审视,让人极度不舒服。

可唐晋腾这个“到时候”和“先走”直到宴席结束都没有实现。

因为一波又一波不能推拒的大人物过来敬酒寒暄,这全都是在京城这边的关系网,牵一毛而动全身,稍微一点没做好,都会埋下隐患,特别是政府里的人。

政府里的人,一点儿不对,签个单跑十次百次都有可能的。

宴席完了后,老爷子还要请晚上呢,这一餐哪够热闹的呀?晚上继续。

老爷子不走,唐家人再急也都得在场,这就是唐家的“凝聚力”。

辛依是上午十一点左右到的唐家,从那会儿到现在,她一直站着,没坐一下,直到此刻晚上的十一点。

就没有这么累过,脸的颜色都变了。

宾客都走差不多了,唐家人开始将未开动的酒席整桌打包。

十几桌的酒席一点没动,这些都是唐家人要带走的,这算是坚守到最后的福利吧。

大太太给儿子带了几个最好的菜,其他一个没要,挥手全送人了。

这真是,土豪世家的作风,何止一掷千金?一掷王金都有了。

唐家人都死有车接送的,大太太跟丈夫说了声,就提着菜去医院看儿子了,其他人各回各家。

唐晋腾这边,几人回到唐家大院时时间不偏不倚,刚好十二点。

老爷子进了屋,这眼下辛依的资料已经送过来了,粗粗看了遍。他只需要确定两点,身家清白,品行端正。

有这两点就足够了。

身世这块儿是过关了,可就是对辛依这人有看法了。

太娇气!

老爷子不知道当初第一次见辛依时,也是这么评断的。

当然,年纪大的人忘性大,每天要见的人海了去了,他哪记得住匆匆见过一面的小丫头?

别说还认不认识的话,压根儿就没了印象。

唐晋钊和香夫人几人前后也进了屋,就唐晋腾和辛依在玄关那地儿磨蹭呢。

不是唐晋腾,是辛依。

不肯换鞋,脚疼,唐晋腾一说她,姑娘没忍住,眼泪立马吧嗒吧嗒的掉了出来。

“我脚疼……”

脚疼还说她,她差点都晕倒了,他也没管她,一肚子火气啊。

“脚疼就脱鞋,换拖鞋啊宝贝,我们能不能不在这耗着,嗯?”唐晋腾耐着心哄,这一天确实累坏她了。

所有人,她一个不认识,却硬被他拽着,一个接一个的鞠躬,问好,笑得再难看,再想哭都要笑。

今天是他过分了,但这……

骑虎难下啊,那样的情况,他不能放她走人。

“脚疼……”辛依还是重复这话,手擦着脸,唐晋腾拿着纸巾给她擦。

“别蹭眼睛,我帮你。”挡开辛依的手,是怕她手将漆黑的睫毛膏什么的蹭进眼里。

辛依就站在唐晋腾面前哭,压抑着抽噎。

家里有人呢,她也不能哭出来,让人听见了,那得多丢人啊?

“别哭了,不换鞋,那你想干什么?要我怎么做,嗯?你说。”

唐晋腾看她这眼泪一时半会儿是止不住了,别的都还好,就是怕她那乌漆抹黑的玩意进了眼睛里。

“乖乖,妆花了,我们不哭了好吗?”唐晋腾轻轻搂着她的小腰,这水做的小东西啊,真真没办法。

“可我脚疼……”

“所以准备一直哭下去?”

“我委屈嘛……”

辛依抽噎着出声,她脚疼得连移动一步都困难,饿得都快晕过去了,一口饭还没咽下去又把她拉走,一天下来一口水都没喝。她跟他说了好几次,她饿,她要吃东西,要喝水,要去卫生间,他都不让!

能不让人委屈?

“好了好了,我让宝贝委屈了,只此一次,决无下次,嗯?”唐晋腾顺着她的脾气诱哄着。

“都是你害的,都是你非要故意说结婚才这样。不让我吃饭,不让我喝水,不让我去卫生间……你就是想害死我……”

“行了,越说越离谱了。”

唐晋腾拍着她后背,低声问:“你真决定要一直在这里站着?”

“脚疼……”

唐晋腾无奈了,半蹲下去,轻轻握着她的脚。

“不要碰碍,都说疼了!”辛依哽咽出声,脚往后缩。

唐晋腾拉着她的脚,有些严肃道:

“那你是准备就穿着这鞋睡觉?”

“疼呀……”

“辛依,这是在唐家,不是在青城,委屈要忍着,疼也要忍着,嗯?”唐晋腾沉声道。

拉着她的脚,硬把鞋子给脱了。

可在唐晋腾硬把辛依鞋子脱下来那一刻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太粗鲁。

从未穿过高跟鞋的姑娘伤不起啊,五根脚趾头全是血泡,小拇指上的血泡贴着鞋子已经被挤破,血水流了出来。后跟处更加惨不忍睹,说血肉模糊也不为过。

血泡破了,生肉在鞋子上摩擦,血水僵在血肉和鞋上,有些凝固了,一动,就拉扯着肉,能不疼?

他刚才那一拔掉鞋子,拉伤了后跟的皮肉,鲜血汩汩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