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知道有家法国牛排不错,带你去尝尝。”

看到秦树森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样子,陆默知道自己说对了,听说这总经理国外留学了好多年,这留过学的不是都会爱吃牛排吗?陆默深深地舒了口气。

这是一家高档的法国餐厅,淡雅的装饰,温和的烛光,桌中间一个白色的玉瓶里,放了一只蓝色的玫瑰,似乎连这夜也变得更加罗曼蒂克了。

一坐下,waiter就上来了,彬彬有礼地问道:“请问两位点些什么?”

“两份菲力和一瓶红酒。”看吧,有钱人连点菜都这么有气质,陆默忍不住一边翻WAiTER拿来的菜单,一边忍不住诽谤。

“你要几分熟的啊?”看看陆默都快把头埋进菜单里了,嘴里还念念有词,忍不住调侃道:“再看就穿了!”说着连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哦。十分熟。”

“十分?”秦树森脸上的笑容更盛乐,然后抬起头对waiter说;“那一份七分熟,一份十分熟。”

“十分?”waiter大概还从没发现有人要吃十分熟的牛排,所以愣了半晌,然后秉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转身就去叫菜了。

“怎样,十一长假玩得开心吗?”

“还好,主要是又见到了好朋友和一些以前的同学,所以就特别的开心了!”

还真是个恋情的孩子啊,这么容易就满足。

不一会儿,waiter就把菜端上来了。陆默实在是从来没吃过西餐,所以也就不会用刀叉,陆默看秦树森非常随意地拿起刀叉,然后一小块一小块的切起了牛排,然后吃了起来。

陆默也就有样学样,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子,然后就使劲地切了起来。不知是这刀太顿了,还是这牛排太老了,陆默都快把吃奶的劲使出来了,可那牛排就只是被切除了一个小小的痕迹,但离切开,还真差点距离。陆默再一使劲,“咔……”地一声,这突兀的声音在这餐厅太突兀了,一时邻桌的几个都一直盯着陆默看。

陆默头都不敢抬起头来了,一看秦树森那忍笑忍得很辛苦的样子,一狠心,就干脆拿起牛排,然后一口一口地吃起来了。恩,还真不错!

这下秦树森还真是忍不住了,一时这餐厅的一角就发出阵阵笑声。这下陆默就算吃的再香也无法吃下去了,只能放下,气呼呼地看着秦树森。

好吧,不就是考虑这个老板,结果就害自己吃顿饭还被嘲笑。

“好了,我帮你切吧!”

说着拿过陆默面前的牛排,一点一点地切了起来,也许这牛排实在是太熟了,秦树森还从没觉得自己切过这么难切的牛排。然后就递给陆默,陆默倒也不客气地拿过那大快朵颐了,由于吃的太急,一时噎住了,陆默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旁边的红酒就喝了咕咕地喝了。

就这样,咱们秦总经理原先设想的浪漫烛光晚餐就在陆默的笑料中过去了。可是秦树森从来没觉得自己有吃过这么开心的晚餐。秦树森觉得自己活了三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觉得生活也可以在那么多忙碌中天天那么精彩啊!

其实有句话说的好,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每天都是那么精彩,即使每天和她再平淡,你也能在那平淡中找到快乐。

也许是下午逛超市逛的太累,也许是在法国餐厅吃饭压力太大了,我们的陆默同志一上车就抱着那只狗狗抱枕睡着了,好像似乎梦到了什么好事情,嘴角还微微上扬,露出了小小的虎牙。

秦树森把车停在陆默租房的社区外,转身看看陆默那可爱额睡相,不自知地露出了笑容,正想再近距离的看看他,可是陆默好像是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一样,揉揉眼睛,伸了个懒腰,然后就醒了。

“到了啊!”

“恩,到了》”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总经理今晚说话特别……恩。尤其是在说“恩”的时候,特别的魅惑。恩恩,怎么可能,陆默晃了晃脑袋,“那总经理我先上去了,谢谢你的晚餐。”虽然这晚餐的确吃的辛苦啊!说着放下怀里的抱枕,恩,真可爱,抱着真舒服,比自己床上那只熊舒服多了,可是不是自己的啊!

“陆默……”

“恩?”陆默转过头头来看着秦树森。

“陆默,我……”

“等一下。”陆默掏出袋里的手机,一看是张家打来的。

“张家,今天怎么有空打电给我了啊?你们家那位不吃醋啊?”说着还调侃地以为深长饿笑了笑。

“好啊,陆默,你就知道调侃我!”

“恩。你等一下!总经理,有什么事,可以每天在说吗?我先上去了,再见。”说着就挥了挥手,挈着手里的东西就向夜色中走去。留给秦树森的也就只是,“哎呀,张家,想我就明说吧,放心,我不会揭穿你的。”明明都揭穿了还这么说,这丫头说话……看来自己的追妻之路还很辛苦啊。秦树森手扶着脑袋,拿出手机,“喂,言书,蓝色情调,请你喝酒。”说完就挂了电话。

绚烂的色调,劲爆的歌声,还有**裸的**,在这个酒吧,都很好的诠释了上海这个大城市,年轻人在黑夜伪装下的一种奢靡与放荡的生活。

言书一走进就看见秦树森坐在一角,闷闷地喝着酒。旁边不是有穿着暴露的美女走上前去搭讪,可是都被他冷冷的回道:“滚!”

言书走过去,把手里的宝马钥匙往车上一扔,“怎么了?看来今天的烛光晚餐不是很顺利啊!”

“waiter,来一杯蓝色情调。”说着言书向柜台打了个响指。

“哎,我还真没见过一个女人对表白还怎么不以为意的。”说着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什么,你表白了!”言书拿起送来的就,大大的喝了一口,似是真被吓到了。这秦树森,是谁啊?竟然表白了!

其实这秦树森和言书是大学同学,言书来自农村,所以读书都就一直的努力,也一直很优秀,那在老师同学眼里可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好学生啊,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考进了北大。可是在大学金融系里,言书第一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这人就是秦树森。

那时的秦树森就十足的一个纨绔子弟,白天上课爱上不上,要么泡泡妞,要不就泡泡夜吧,可是连着两年,北大金融系的奖学金都是秦树森的。那这言书想想自己起早贪黑的挑灯夜读,居然还不如每天游手好闲的秦树森,那个气啊。

这天言书在校园一角看书,听到了一阵暧昧的声音,好奇心害死猫,于是就走过去看看。居然是秦树森和一个美女在“打野战”,那吻的,看是马上就要天雷地火了。这秦树森由于长得本来就高高大大,一张迷死人的脸,再加上家里有钱,可是迷倒了北大一大堆的女生啊!

突然秦树森停止了嘴上,手上的活,挑了挑眉,“怎么,好看吗?”

这时那在秦树森身下的姑娘也发现了言书,吓得站起来就跑了,其实那个女生言书倒是见过,好像是音乐系的清纯美女……何纸鸢。连这么单纯的姑娘你都要染指,那个言书一时正义感冲上头脑,走上去就给了秦树森一圈。

话说这男人之间的友谊都是打出来的,这一架打好了,言书和秦树森也成了无话不说的兄弟。过后秦树森告诉言书,那女生是自己送上来的。

有一天,秦树森告诉言书,我要出国了。言书甚是舍不得,还亲自到机场去送他,在机场里,秦树森说:“言书,我留学回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

言书说:“好!”

于是好像一切就这么顺利成章了,言书一毕业就被上海高材这么一个大公司录取,三年后等秦树森回来,言书也才确确实实知道,原来秦树森是高材的太子爷,怪不得一看就一副富二代的样子。接下来就更顺利成章了,言书从原先的市场部一跃而上,直接就进了了十九楼,成了高材太子爷的秘书。

这样一个人,想当年可是美女自动送上去,今天难得表白,居然还失败了。言书心里那个得瑟啊。

“能说就好了,那根本就不给我说的机会。”说完又是一杯下肚。

“张家,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找我啊?”

“有这么明显吗?”

“张家,你支支吾吾说了半天还是那么几句话,就算我是傻子也能知道你有事了。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

“哪个……夏江向我要你的手机号。”

“我的手机号?”

“恩,不过陆默你放心,我可没给她,我就说他想要自己去问你。”

“哦。”

陆默挂了电话,躺在床上,有时候,人总是这样,当觉得似乎从前的人也许会回头,会像自己一样回头来看,然后就会不断地在脑海里涌出哪个人的记忆,一点一滴。

陆默抬起自己的右手,在自己小拇指的侧面,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痂,那是当初在和夏江哪个舞蹈时,自己练习时不小心勾到拉链而划伤的,为此陆默疼了好几天。可是陆默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每次那伤口结痂了,自己总会忍不住去把那痂拨开,一次又一次,久而久之,就在原来受伤的地方永远结成了淡淡的一个痂,每次陆默看到这痂,总会想起夏江,陆默不知道为什么,可是这似乎已经渐渐成了一种习惯。

陆默翻过身,爬起床,然后打开笔记本电脑,上了QQ,里面有自己所有的记忆,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夏江……

2012年7月18日,晴。

今天真的是一个好天气,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我不知道夏江是不是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我终究是无从可知了。我……,离开夏江整整一年又五个月二十三天,这似乎是一个漫长的旅途,可是在记忆中,明明三楼的走廊从头到尾却只有那么短短的五十米,三分钟的路程,可是却还是那么的久远。

也许自己终是深刻体会了,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两人的天涯咫尺,而是明明站在彼此面前,却还是陌生人般像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也许我终究是对心里的那份执着选择了放弃,当不是你的爱情,我们何以选择等待?我写了一份邮件给他,我说:夏江,也许我们从头就是一个错误,我的傻……不过我终是累了。当看着自己爱的人,留给自己一个淡漠的背影,那记忆,太深刻,也太累,所以,我累了,请原谅我终是无法再坚持等你。

还有七天,我和你,还是不同的方向,各自远去。可是……那走到底的距离,终将不再是短短的五十米,所以,我选择忘记,不管有多久,我终将学会忘记。

再见!可我无悔。

陆默看看自己杂乱的日子文笔,那语句终是太过稚嫩,可是还是那么贫瘠地表达自己的爱恋。那样的岁月,哪个充满光芒的少年,陆默抱着自己的双腿,那明亮的电脑屏幕,刺得眼睛生疼,然后眼泪就那么留了下来。

不是告诉自己要忘记吗?可是看到他还会习惯仰望,听到他母亲的话,自己还是那么害怕受伤而匆匆逃去……难道这一切,真的已经成为日积月累的习惯吗?

由于昨晚哭过,所以陆默第二天起来一照镜子,看看自己那双红肿的双眼,自己都忍不住不敢看了。她怕上班去会吓到人,于是就拿热水热敷了一下,感觉好多了才吃了早饭赶公交去了。

可是今早陆默一进公司就看到公司里来来往往的人,总是奇奇怪怪的看着自己,陆默真以为自己是不是昨晚哭的实在是太厉害了,以至于自己今早成为焦点了。

陆默电梯刚到十九层,就看见言书一脸暧昧地看着自己。

“言秘书,你今天又愁什么疯啊?”

“小美女,你收到鲜花了哦,老实交代,谁送的啊?”说着还挑眉往陆默的办公桌上直翻眼皮。看来我们的总经理要来明显的了,难道觉得暗的不行要来明的,大胆的了?

陆默打了个颤,这言秘书抽起疯来,自己还真是受不了啊!

陆默踮起脚尖往自己办公桌上望去,一束大大的玫瑰花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陆默放下包,抱起那束鲜花,“恩,真香!”再仔细看还发现里面还有纸条,陆默把它拿起打开,上面没有写些其他的东西,只有十三个数字,陆默愣在了那里。

这是夏江的字迹,夏江的字迹陆默甚是熟悉。那是自己和夏江谈恋爱时,正碰上会考,陆默理科那差的没话说,尤其是物理,陆默就担心这会考通不过该怎么办啊!这是毛婷就出主意了,陆默,你家那位可是理科高材生,你还担心考不过?

这话提醒了陆默,于是那几个双休日,夏江就会来学校提陆默补习理综。夏江倒算挺有耐心的,总会一遍一遍提陆默讲解,第一遍讲完了,就问陆默:“你听懂了吗?”陆默摇摇头,于是夏江舒了口气,再讲一遍,可是陆默这次还是摇头。这第三次夏江干脆就拿起笔,一道一道的把解题过程写在题目旁边。

久而久之,会考那段时间,陆默的试卷上全都是夏江的密密麻麻的笔记,也因此,陆默对夏江的字迹的一笔一划的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想不到时隔七年后还会再见到。

夏江虽然长得一副笔挺的身材,还有比一般男人稍微更加沉毅的脸,可是他的字迹却相当的秀气,笔迹相当的纤细。现在虽然字迹更加的潦草,也许是由于工作后,字迹更加成熟,可是陆默还是一眼就认出那是夏江的字迹。

“言秘书,拜托你帮我把这花给扔了吧!”陆默把花放到言书的手里,然后疾步地跑向厕所。

这是怎么了?言书摸摸自己的脸,难道咱们总经理又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