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足篮之争(二)(1/1)

文秦没等陈力新打完球,先跑回宿舍洗澡去了。【零↑九△小↓說△網】他打开寝室里的热水器,等着水烧开时,陈力新大汗淋漓地出现在了房间门口。

“走,一起去吃晚饭吧!”陈力新招呼道。

“别啊,好不容易等到水烧开了,洗完澡再去饭堂呗。”文秦刚准备好洗漱的用品,就被陈力新不合时宜地打断了。

“都几点啦,现在不去食堂,等会就没饭吃咯。至于澡嘛,等晚自修结束回来再洗不迟。”

就这样,文秦被陈力新硬生生地拉去了食堂。

两人来到了学校食堂的二楼。

“阿姨,我们要吃炒菜!”陈力新冲着一位食堂大妈叫嚷着。

“哟,猩猩啊,今天是在路上白捡着钱啦,怎么想起吃炒菜啦?”文秦上下打量着陈力新,以为他是发了什么横财。学校的炒菜可比一般的快餐贵出不少钱。

“都这个时候了,普通的快餐哪还有好菜剩下,不吃炒菜吃什么?”

“那这么说来,陈力新同学今天要请客咯?”

“请客?你小子想得倒美,作为我的下铺,你好意思看我一个人掏钱买单吗?来来来,赶紧把饭卡交出来。”

“果然太阳不能从西边出来,你陈力新哪能那么好心啊。”文秦一脸的不情愿,缓缓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饭卡。

陈力新拿着文秦的饭卡,往刷卡机上一刷,文秦看到机器上显示的金额为三十六元。

“哇靠,你怎么不刷!”文秦露出惊讶的神情。

“不好意思啊,我饭卡里就五块钱,这顿你先请了。等下个月我妈给我零花钱时,再把钱垫上。”陈力新厚着脸皮,吐了吐舌头。

文秦可算回过神来,今天陈力新主动提出吃炒菜,还点的那么丰盛,一点都不在意花销,原来无非是因为花的不是他自己的钱。

“真是交友不慎啊!”文秦有苦没处说。

不一会儿,炒菜一盘接着一盘上了,它们冒着腾腾热气,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看得文秦直流口水。陈力新没等菜上齐,就抢先开动,大快朵颐。文秦看着陈力新狼吞虎咽的场面,又好笑又好气。

“喂,猩猩,平时你看电影吗?”文秦突然问了一个与当下的场景毫无关系的问题。

“看……偶尔看看。”

“那你倒是说说,你最喜欢的电影是哪一部啊?”

“最喜欢的电影?让我想想……”陈力新一边说,一边吞咽着嘴里的饭菜,“噢,应该是《古惑仔》啦!”

“《古惑仔》?”文秦皱起了眉头。

“你没听说过《古惑仔》的大名吗?这可是一部非常有名的香港电影,几乎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代青少年。”

“讲什么的?”

“简单地说,就是讲了一个叫洪兴的黑社会中,陈浩南、山鸡、大天儿等人出生入死的故事。”

“山鸡、大天二……听起来就很像小混混的名字呢。”

“里面郑伊健演的陈浩南真是拉风死了,陈小春演的山鸡也很有型。”

“没想到你喜欢这种小混混的故事,难道你内心也有类型的想法吗?”

“怎么可能。只不过从电影里你能深深感受到他们打打杀杀之间那种讲‘义气’的做人原则。”

“原来如此,哪天我也去下过来看看。”

正当文秦和陈力新就电影的话题聊的正欢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盘子碎落的响声。

伴随餐盘打翻在地的,是一个浑厚低沉的男生的咆哮。

“你要是不听我的,我就天天去足球队骚扰你们的训练!”

这句话的口气宛如刚才陈力新口中所描述的古惑仔威胁别人时的模样,最常见于“再不还钱,我就砍你全家”这样的语境中。

文秦看到下午打球时的那个胖子,他满脸愤怒,眼睛死死盯着对面。

在胖子对面,坐着沉默不语的罗克。

“是罗克和那个胖子!”陈力新因为刚和这两人打完球,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们。

“他们这是要干嘛?”文秦一脸疑惑,就在一个小时前,罗克和胖子还愉快地在篮球场上斗牛,怎么现在两人的关系一下子紧张到要摔盘子的地步了?

“我们去看看。”陈力新想要拉起坐着的文秦。文秦有些怯懦,不愿起身,说道:

“那个胖子好吓人啊,我们要是过去,会不会连我们一起打?”

“别管这么多了,万一他要是和罗克打起来,我们足球队就又多了一个伤员了!”陈力新此时就像要为小弟出头的大哥一样,顿时变得很有责任感,他一个箭步飞了出去,冲向胖子,防止情况变得更加糟糕。

“唉唉唉,这位同学,有事好商量,没必要砸盘子动拳脚啊。”陈力新此刻就像“闲人马大姐”一样,充当着“和事佬”的角色。

胖子眼见走来的陈力新和他身高相差无几,不好直接冲他发脾气。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胖子放下了手中的盘子,逐渐冷静下来。过了一分钟,他打了退堂鼓,想要离开食堂。

“哼,罗克,我好言相劝你不听,非要去足球队混。那好,如果你要是还呆在足球队,以后我们就各走各的路!”胖子恶狠狠地放下一句话,匆匆离开。

留下罗克一个人坐在孤零零的餐桌边,他的眼睛十分深邃,像是噙着泪,又像是惊魂未定,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情感。

文秦望着大胖子离去的身影,忽然想起点什么。

他记起初中时的一件事。当时,他和几个小伙伴正在篮球场嬉戏,突然,几个大块头来到球场,把其他人从球场一一驱逐出去。

其中,便有那个大胖子的身影。

文秦本想上前理论几句,却被伙伴一把拦住。

“你疯了吗?那个胖子可是‘鲨鱼帮’的帮主!”小伙伴用惊恐的表情说着。

“‘鲨鱼帮’是什么?没听过啊。”

“就是一群不良少年成立的秘密组织啊。”

“你知道学校以前那个有名的不良少年头头董琛吗?就是专门在放学后打劫落单学生的那个?”

“倒是听说过一点。”

“那么厉害的人物,听说被那个胖子在一分钟内干倒了!”

“这么可怕?”

文秦的脑海里浮现起这段对话。他的印象中那个胖子留着一头长发,而刚才那个胖子则几乎像是理了个光头。

真的是他吗?‘鲨鱼帮’的帮主?文秦的脑袋里生出了若干个问号。

此时,陈力新走到罗克身边。

“你没事吧?”

“没事。”

“为什么你和那个胖子会吵起来,刚才在球场不是玩得挺开心的吗?”

“说来话长啊。”

罗克打开了话匣。

早在罗克读小学时,他和那个名叫余树的胖子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可后来,余树和社会上的小流氓走得越来越近,终于有一天,余树成为了他们初中附近那个臭名昭著的帮派——“鲨鱼帮”的帮主。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罗克迫于余树的压力,留起了长发,学会了喝酒,还和余树一起在白鹿市的街球界横行过市。只是,他宁死不肯加入余树的“鲨鱼帮”。罗克的运动天赋过人,很快在街球界混出了一番名堂,他整日和一群成年人打球,竟丝毫不落下风。那时候的罗克,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篮球少年。

可后来一个女生的出现,却让罗克对篮球的兴趣发生了转变。她叫周冬雨,是他初中隔壁班的女生,最喜欢看男孩子踢足球。她曾经在别的女生面前称赞罗克初中的同班同学闻彬——没错,就是那个“球形闪电”闻彬踢球时的样子很可爱。

罗克对周冬雨暗生情愫,立志要踢出美妙的足球。于是,他整天跟着“球形闪电”闻彬出入于足球场,在闻彬的点拨下,足球技艺进步神速。渐渐地,在篮球场上出现频率越来越少的罗克,和余树疏远了。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余树对所有跟足球有关的东西都深恶痛绝。

后来,周冬雨在高中时去了美国,罗克中断了和她的联系。而另一边,余树也厌倦了整日和小混混们打交道的生活,他离开了“鲨鱼帮”,洗心革面,凭借中考中出色的发挥,考上了白鹿城内首屈一指的英奇中学。

余树和罗克在英奇中学重逢了,他迫切希望罗克加入自己所在的篮球队,这样他们就能并肩作战,重归于好。可罗克却执意加入足球队,他的心中还对周冬雨有着深深的眷恋。

“难怪你对徐佳宜那样的美女都这么冷淡,原来是心有所属啊。”陈力新恍然大悟。

“那今天你们为什么又吵架了呢?”文秦对于吵架的事还是一脸茫然。

“因为余树坚决让我退出足球队,并放言如果我不退队的话,就找些原来社会上认识的混混来足球队闹事。为了这事我和他吵了起来。”

“真是古惑仔作风啊。”陈力新不禁感叹道。

“我怎么觉得这是这么奇怪呢?他为什么这么坚决要你退出足球队,加入篮球队?”文秦百思不得其解。

“谁知道呢!”罗克将双手往胸前一摊。

“会不会是有人在后面授意余树,让他故意找罗克的茬?”陈力新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授意?那为什么要针对罗克呢?”

“也许他针对的不是罗克,而是足球队?”陈力新像是想到什么,说这话时,脸上显露出一幅高深莫测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