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奇葩(1/1)

11月15日

自从万丰公布了陈力新的手机号码后,陈力新的手机会时常遭遇各色人等的短信骚扰。【零↑九△小↓說△網】每天晚上,他都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删除垃圾短信,以致到后来,他发觉垃圾短信实在太多,逐一删除费时费力,索性每天定期进行一次短信清空。但是,简单粗暴的清空常常使得重要的短信也一并删去。他家里人几次打来电话责问他为何不回复发来的短信,陈力新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些鲁莽,重要的短信经常夹杂在骚扰短信之间,的清空会造成重要信息的丢失。这令他烦不胜烦。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深陷短信危机的陈力新,此时又碰到了英语上的难题。期中考试将至,他如临大敌,自信数理化能轻松过关的他,在英语上却犯了难。这种依靠记忆背诵的科目素来不是他这种厌恶照本宣科的人的强项。今天校队训练中,他在绿莹莹的草皮上心不在焉地带着球,好几脚机会绝佳的射门都没打进。

“你搞什么鬼!”眼镜蛇萧笛对不在状态的陈力新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萧笛虽然和陈力新同为常规组队友,但他是个难缠的家伙。这家伙眼里只有足球。“大香蕉你要踢不好就别穿十号球衣,把号码给我!”萧笛虽然身背象征着超级前锋的九号,但在他心里一直对象征球队核心的十号魂牵梦萦,

有时候,文秦深深觉得一个人的球商和智商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能让萧笛心服口服的人不多,纵观全队只有队长曲浪了。曲浪在右边路兢兢业业,防守稳固,助攻犀利,萧笛时常能从他那儿接到恰到好处的传球,估计冲着这一点他才对队长产生信任。除此之外,其他队友在他眼里就像一群对教练言听计从的小学生。他把陈力新称作大香蕉(大概是因为大猩猩都爱吃香蕉,而他的香蕉球又踢得不错的缘故?),把张伟安叫安姑娘(缘于伟安附庸风雅而阴柔细腻的球风?),把曹永邦叫元邦(一种增强男性性功能的药物),把闻彬呼作小鲁尼(因为他大而方的脑袋),把李大仁叫花花公子(他有数量庞大的女粉丝团),管他的情敌罗克叫拜仁慕尼黑,甚至对曲浪这位他敬重的人,他仍旧习惯性地喊他小浪队长。

而文秦,在他的个人词典里,甚至没有一个对应的名字。

有一次文秦从学校超市出来,在门口恰巧遇到萧笛。

“唉,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你等一下我。”在他脑海里,文秦就是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人,文秦有些恼怒地转身,一见是校队的前锋,便问道:“什么事?”

“你也玩这款游戏吗?”当时文秦手上正拿着一张游戏光盘,萧笛指了指他手上的光盘,露出兴奋的表情。

“噢,这是别人送我的,我还没玩过。”

“你能把它借给我安装一下吗?”他的眼神里透出恳求的意味,文秦绝少看到这匹绿茵独狼流露这样的神情。

“呃,好吧,你就拿去装吧。”尽管文秦对他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事耿耿于怀,他却不假思索地将手上的光盘递给了萧笛,因为文秦对电子游戏没有丝毫的兴趣,他认为那些都是小学生的玩意。

“哈哈,谢谢啦!下周我还你。”他端了端自己的眼镜,文秦为他出人意料的礼貌与友好而惊讶。

“你……是不是和陈力新住一个寝室?”他问。

“没错,不过既然你这么喜欢这游戏,就送你啦。反正我对它没什么兴趣。”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不过!”他接过文秦手中的光盘,像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一样,迈着他的内八字脚,轻快地向寝室跑去。

他是全队上下惟一把孙国安的命令当耳边风的人。

他其实懂得遵守纪律,听他的同学都说平时上课时他安分守己,从不打岔;但他又厌恶教条,面对孙国安那些枯燥乏味的战术讲解,他会说:“狗屁不通的战术,比赛时你们把球交给我就好。”

没人能理解他在学业和球场上的表现为何如此迥异。

在球场上,他始终我行我素,这让队友苦不堪言。如果你没有绝对的实力让他信服,他就会对你的存在视而不见。

“萧笛,把球传过来!”球形闪电闻彬见萧笛陷入多人包夹,向他招手示意。

萧笛瞧都没瞧他一眼。面对迎面而来的防守队员,他用右脚背将球往右一拨,就当大家都以为他要向右突破时,一转眼他又用右脚内侧将球往左一趟,一个漂亮的牛尾巴过人,防守队员一愣,闪瞬间已失去了重心,被萧笛过了个一干二净。记得从前他和其他人聊天时提起,他特别喜欢“牛尾巴”这个假动作,这个技巧是“绿茵魔术师”罗纳尔迪尼奥常用的,欺骗性很强,但是动作的难度也很大。他为了熟练地使用这个动作,专门找了小罗的视频观看,并且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练习,他说,自己在梦里都能熟练完成“牛尾巴”。

“牛尾巴”又叫“蛇形过人”,一旦动作做得漂亮的话,足球的轨迹就像一条蛇盘过你的脚。不过,说得容易做着难。这动作要用外脚面触球,迅速把球推向外侧,再出其不意地用脚尖把球拨回内侧,将球踢出去,这两下要完成得像子弹一样迅速,还要把球黏在脚上,彻底掌控它。预备队那些足球技巧上的门外汉都不敢尝试这动作,只有“眼镜蛇”萧笛会使这招“蛇形过人”。

萧笛刚用“牛尾巴”晃了第一名防守队员,陈大吉便奋力封堵了萧笛射门的角度。“噌——”一个滑铲,陈大吉把萧笛脚下的球破坏出了底线。

“九号,如果球队因为你输了球,没人会感谢你的牛尾巴过人!”孙国安呵斥道,他对萧笛不传球而贻误战机的行为颇为不满。

“带球第一,传球第二。”他是绿茵场上的一匹独狼。他渴望掌控比赛,把球控制在脚下。他对足球有着孩子般的热情,足球是他最好的玩具。但在绿茵场上,他是自私的,一旦有人想和他分享球权,他都会气急败坏。

“别觉得你很特别,多传脚球会死啊?”陈力新针对萧笛刚才的行为向他抱怨道。

“你他妈懂什么?大香蕉!我就喜欢这么踢!我喜欢带球,不带球还有什么意思?”萧笛经常在场上爆出三字经。

他对陈力新有着千百个不服气。同样球技出众,孙国安让陈力新担当球队核心,安排萧笛在前场接应射门,可萧笛不是个任人摆布的球员,他有自己的风格。人们经常能看到萧笛回撤到中场接球,在陈力新应该出现的位置上抢夺陈力新的球权。他想绕过陈力新这一环,随心所欲地把球控在自己脚下。

“只有盘带才是踢球的乐趣!如果不能把球盘在脚下,那还踢个屁!”私下里,他曾经冲队友这样解释自己的独狼行径。他不喜欢孙国安,不喜欢他枯燥的基本功训练和干巴巴的战术布置,他直截了当地称孙国安为秃子,并经常在队员面前模仿孙国安拨弄秃头的模样,引得众人发笑;他喜欢卖弄自己的技巧,喜欢把防守他的人晃倒之后再晃倒一次,喜欢在大家休息时讲令人尬尴的荤段子,喜欢玩电脑游戏到凌晨两三点不睡觉。

只有在足球和电子游戏的世界里,他才能褪去外衣,暴露真实的自己。

没人能想到,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外表斯文的他,在球场上却像一头野兽。

有的人踢球像奏一曲华美的交响乐,有的人踢球像弹一段清雅的民谣,而萧笛踢球像出演一台爆裂的地下摇滚,张扬外显,直来直往;有的人球风如段誉的凌波微步逍遥自在,有的人球风如张无忌的九阳神功刚猛浑厚,而萧笛的球风犹如黄药师的弹指神通,遗世独立,自成一派。

概括而言,萧笛是足球队里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