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最后的判决(1/1)

她顿时陷入深深的纠结中。

到底她是承认还是不承认?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不想坐牢!

可是,似乎她怎样都逃脱不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下场。

“米莱小姐,警方在调查苏小姐咖啡厅遇刺一案,是你证明莫寒时事发时一直跟你在一起的,是吗?”原告律师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米莱咬了咬牙,狠心道:“是,但我说了谎。”

此言一出,听审席一片哗然。

莫寒时顿时震惊了,瞪大了眼睛看着米莱,他没料到米莱这么轻易就出卖了他,他们刚刚订了婚,如果他可以逃过这一劫,他们是要步入婚姻的殿堂的。

然而,这一劫,他又怎么能逃得过……

现场变得有点闹轰轰的。

韩沐稳坐在听审席上,神色笃定地看着莫寒时,他看得出莫寒时已经快要坐不住了。

法官用力敲了敲锤,大声说:“肃静。”

喊声落下,室内才慢慢静了下来。

“原告律师请继续。”

律师点了下头,看向米莱,追问:“米莱小姐,你说你说了谎,意思是你当时替莫寒时做了伪证,是吗?”

“是。”

“为什么替莫寒时做伪证,难道你没有考虑过后果?”

米莱深吸一口气,淡淡地说:“当时没想太多,只是不希望他出事,没料到后果这么严重。”

她在说谎,其实她知道事情的严重Xing,不过,当时她很爱莫寒时,一时昏了头才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眼下,她清醒了,哪怕要承担法律责任她认了,但至少,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还能因此而被判得轻一些。

只是……

她觉得对莫寒时有些抱歉。

她没往莫寒时那边看,她不敢,毕竟是自己出卖了他,但莫寒时女扮男装想要刺杀苏堇华是事实,这一点她只是如实回答。

在法官面前,就是再借她几个胆,她都不敢再撒谎了。

“也就是说,莫寒时事发当时并没有和你在一起是吗?”律师问。

她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要替莫寒时做假证?”

“是……是他让我那么说的。”

“那你是否能证明莫寒时事发当时的确男扮女装试图刺杀我的当事人呢?”

米莱咽了咽嗓子,她能感觉到有一道寒光从被告席上彪射而来,但她不得不实话实说。

“其他的我不能证明,但事发当天,莫寒时的确男扮女装,我看到他回家急急忙忙地把女装换掉。”

“所以说,事发当天,莫寒时的确男扮女装?”

米莱点头。

律师连忙把咖啡厅拍摄下来的监控录像截图画面拿给米莱看,问道:“米莱小姐,你仔细看看,莫寒时当天的女装打扮是不是这样的?”

米莱将图片拿起来,根本不需要仔细地看,因为她对莫寒时那天男扮女装的样子记忆深刻,她一眼就认出监控录像画面中那个人就是莫寒时。

“没错,是这样的。”

律师深吸一口气,转头看向法官,义正辞言道:“尊敬的法官先生,米莱小姐的证词很直接地证明了莫寒时的确男扮女装试图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暗杀,这也很好的证明了我的当事人记忆已经完全恢复过来,并且精神没有任何异常。

其次,夏紫怡曾经指认过夏紫怡,因为夏紫怡染上毒瘾,警方不得已将夏紫怡转送戒毒中心,可不久,夏紫怡就在戒毒中心被人杀害,经过警方调查,夏紫怡的死是蓄意谋害,这是罗森警官提供的资料。”

律师边说,边走到原告席,从桌上拿了一份资料递交上去。

法官看过之后,问律师:“是否还有补充?”

“夏紫怡遇害一案,警方没能找到对破案有利的证据,但根据警方的推测,具人杀人动机的人只有被告莫寒时,因为他是夏紫怡的同伙,他不希望夏紫怡将他供出来,所以选择杀人灭口。”

莫寒时的辩护律师起身反驳:“你这纯属只是猜测。”

“没错,这只是猜测,但夏紫怡被杀当天,莫寒时恰巧去过戒毒中心看望过夏紫怡,为何偏偏这么巧的事情就全让莫寒时先生全部碰上了?难道这不值得人怀疑吗?而且我的当事人苏堇华小姐已经恢复了记忆,她认得绑架杀害她的人,正是莫寒时和夏紫怡。”

说到这里,原告律师神情严峻地看向法官,一字一句道:“法官大人英明,证据已经全部提交,而且有证人的有力证词,相信在座的各位心里都已经有了答案。”

法官面色凝重,转头看向被告律师,说道:“辩方律师是否还有话要说?”

“……”

辩护到了这里,被告律师哪里还有话要说,当时接这个案子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会输,听说莫寒时找了不少精英律师,但没有一个人肯接他的案子,他接手,是因为一个前辈推荐,他不好推辞。

见被告律师无话可说,法官要求原告被告做结案陈词,之后与两位陪审低声商议了一会儿,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寒时恶意绑架他人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其次,被告人蓄意伤害他人,行为恶劣,构成故意伤害罪,现对被告人莫寒时两罪并罚。

本院根据被告人莫寒时的犯罪事实、犯罪Xing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莫寒时犯绑架罪,所得赎金如数返还,并处罚金10万元;

二、被告人莫寒时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无期徒刑。”

……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是一种十分严厉的刑罚。

听到法官说出最后的判决,莫寒时生无可恋地闭上眼睛。

判他无期徒刑,不如判个死刑给他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