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刘德睡得很好,虽然床上用品很简陋,但是舒适度却是不可思议,很难想象的。

干草虽干,但是坚韧有力,富有弹性,不简单,树叶被子虽然有毛絮,但是却和棉花一样柔软,

阳光照射进来,刘德仔细看去,原来这不是干枯的叶子,是叶子的脉络,就像丝瓜络一样,而且是多层的。

“嘿嘿,真是个美妙的夜晚啊,比在地球上的席梦思还爽,而且不伤骨肉关节。”

东西虽好,但不是刘德的,作为一名宾客,基本的礼貌他感觉还是要遵守,至于小白,刘德感觉还是不要叫醒它好。

起了身,阳光照在身体上,古铜色的肌肤勾勒出史泰龙般的身材,看来强化还是有效果的。

穿上皮衣,感觉有点热,背上形影不离的两把武器,箭带跨在后背,感觉有点受力不均。

刘德还以为村长在家,出来的时候却没看见他,不得已刘德吃了点肉干便自己一个人出去了。

出了门,阳光确实很大,人比较少,大多是一些老人带着小孩,壮年估计都去干活去了。

小孩倒是古灵精怪,不断得在他身边蹦蹦跳跳,不过估计是害怕的原因,不怎么说话,老人倒是不怎么怕,就是一脸的忧愁。

刘德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刘德。

“老先生,看来你们心情很不好啊。”

不懂就问,刘德感觉应该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

人老心不老,估计是从小在这里生活的,一名脸上满是刀疤的老家伙传来洪亮的声音:“小子,你就是昨天新来的那个?”

语气很冲,但刘德感觉没有恶意。

“是的,我从外面来。”

“嗯,昨天我在休息,没见过你。”

说完,就不说话了,其他老人看了他一眼,只是露出抱歉的神色。

看来这老家伙挺有气概的,应该是对这个村子作出贡献的人。

刘德摆了摆手,搓出无所谓状,他倒是不在意。

看了下周围刘德走向围墙,上面有一些士兵在巡逻,拿着弓。

刘德很想上去看一下,便问:“嗨,哥们,我可以上来看一下吗?”

士兵早就发现了他,昨天那名刘德第一次见到的哨兵点了点头。

好家伙。

刘德那是高高兴兴的上了围墙,一站上围墙,一股风就吹了过来,带走不少的热量,很爽。

吹了一会风,刘德回头问哨兵:“我还没知道你的名字的,方便吗?”

他倒也是人善,笑了笑单手拿矛,空出左手:“你好,我叫多戈,多戈·弗多。”

两手相握,刘德力道跟上一楼。

“你好,我能问一下他们人去哪里了吗?”

刘德看向前面的农田,只有一些妇女在拔草,还不时听见骂声,那是在整理昨天倒伏小麦的。

现在仔细看农田,也不是很大,主要是一片连着一片,像一条线围绕着村庄,刘德估计也就七八个足球场那么大。

周围还有大片大片的平坦荒地,想来他们的食物是不够的,农业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男人都不见了。

多戈甩着手咧嘴不已,撇着眼看了他一眼道:“你是村长的朋友,告诉你应该没问题,他们去和下游的村庄协商去了。”

刘德好奇得很,他还以为又去抢水去了呢。

“协商?抢水吗?”

多戈笑了笑,四周看了一下道:“不是,是因为恶魔的传说。”

诶哟,恶魔也飙出来了。

“恶魔?”

“是的,昨天从黄金城传来消息,在两夜森林里面有一个恶魔,张着黑色房子那么大的翅膀,浑身漆黑,一张嘴就会发出嗙~~的声音。

有一伙人在森林里面打猎,亲眼看见它杀了一个奸细和两名强盗,声音刚刚传来几人就倒地死了,你要是出去的话小心点。

现在居住在森林里面的猎人还有逃犯全都出来了,几百上千号人呢,全堆在黄金城门口,能证实的人都有百来人。”

这话弄得刘德大脑当机,恶魔?嗙~~~?三个人?奸细?强盗?

刘德想着想着浑身一哆嗦,这尼玛讲的不就是我吗?

嗙不就是枪声?

诶哟,我去。

刘德尴尬的讪讪笑道:“那你怎么感觉不害怕。”

多戈也是咧嘴笑了笑:“恶魔在白天是见不了太阳的,塔罗斯和他的仆人们会烧死它的,哈哈。”

刘德撇嘴点点头,心中暗道:果真有教会。

刘德知道了答案,也就下了墙,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想着,山里面还有自己一大批的物资呢。

教会,黄金城,两夜森林··········未知也不少啊。

时间很多,刘德不想浪费,便到森林里面练习射箭,到现在为止,他还没射过一次呢,虽说对自己有信心,但是不用过的东西很难保证。

刘德没有去昨天的那个地方,选了个村庄后面的小树林,也就是那条河的上游地带,小树林有很多没有熟透的小果子。

随便找了个斜坡,找了颗长满浆果的小树,在10米远的地方,放下上了膛的98K。

左手持弓,右手持箭,箭没有用于平衡风的尾翼,但是刘德手艺也不差,笔直而均匀,想来有效射程20来米不成问题。

还别说,这弓看起来小巧,拿在手上轻便,但是这个力道。

刘德用尽全力也没能拉满,也就三分之二左右。

“好家伙,力道牛逼啊,比前世的现代强弩都不差,直射射程应该不下百米,要是抛射,起码一百五十米,如果有好箭的话。”

刘德试了一下,很满意,这下子,打猎啊,战争啊,就可以尽量少用98K,毕竟这玩意还是用来做王牌比较好。

试了下手,刘德手有点痒了,看了下周边,矮树矮林的,大一点的都被弄去做柴火了,没什么野兽。

“算了进去吧,打一头野兽,增进下关系。”

说道便做,刘德背着98K就进了林子,当然会做一些记号,没有拿回短剑,但是村庄周边的树林也没有之前的那些茂密。

刘德在里面转悠了很久,才是勉强找到一头不大的野猪,成年狗般大,看样子应该是走丢的。

刘德看着这个野猪的头,心里莫名想起之前的那个巨兽。

“这不会是它的崽子吧。额,怎么可能这么巧合。”

晃了下头,实在是当时的震撼力太大。

不多想,耐心观察了下四周十多分钟,没见什么问题,那就直接干了。

弯弓拉弦,在这八九米的距离,还会俯击,结局注定。

当天中午刘德便抬着放干血的野猪回村子,自然受到一群人的赞扬,一时之间,在留守的士兵,老人小孩中。

刘德就得了神猎手的称号,因为那野猪是一箭射中心脏死的,而且还是用的木箭,野猪的皮因为常年打泥滚,有一层厚的泥。

是十分坚韧的,普通的弓没干眼睛,这一类弱点,猎人一般都是靠陷阱来猎杀,而村庄里面的猎户,大多打的是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