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来人(1/1)

咖啡屋虽占地较小,可室内的整体装潢却很好,暗木纹的底色定调,四处飘散着温吞的咖啡香,只有门是棕黄色格状玻璃木门,显得别致。顾客从外面进来,钉在门框上的铃铛,就会即时晃动起来,“叮”一声脆响,很是好听。

因为等得太久,我无聊起来,解锁手机,试图再次拨打霍衔的号码,电话意料之中依旧没有接通,我注意了会儿时间,离约定碰头还有十五分钟左右。

说巧也巧,手机息屏的一瞬间,却让我在镜面的反射下,清楚地看见了身后那双,隐藏在帽檐下的眼睛。

我心里一激灵,认出了那人。

因为怕与朵拉及霍衔双方错过,我约提早了半小时来到咖啡屋。店内生意好,座位便相互凑得近些,我的座位紧挨着店门,全然有意为之。这样,只要有人碰门,哪怕只是轻轻一推,我便能有所察觉。

起初,我并没注意到那个陌生男人。

因为是在等人,所以,我几乎一直无意识地将目光放在了咖啡屋的大门上,因此,一直忽略了身后的环境。

其实说那双眼睛的主人,于我完全陌生,却也不尽然。实际上,我对他的确尚有几分模糊的印象在。

事情的开始,要从我在偶然之下,替vivi于校拉拉队顶班的那周之后讲起。

“叮……”

门上的铃铛忽然响了起来,我心头一震,下意识盯看门口来人,可惜并不是我期待的人。

随着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我心里不禁有些忐忑,只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此人,已在我周边的环境里,阴魂不散地出现了不止一周。

近两周前,我发现自己正被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默默关注着。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曾经的我,还在国内时,几乎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只是不带恶意的,默默地注视着一个人。

于是,我甚至有一些感伤地以为,我遇见的,应当也是一样的情况。

直到某一天,我意识到,事情的发生,可能已大大超出了我所理解的范围时,我稍稍打听了一下这位校拉拉队的常客。

打听的结果,那人原是位大名鼎鼎的playboy,相貌天生有些缺陷,矮小枯瘦,碍于自身条件,并不大受女生待见。

其人却也并不是宾大的学生,而不知是周边哪家留学中介补习学校,第几年的在读预科生了,只仗着国内家族小有私产,偏生喜欢混迹在名流学府,刷些无谓的存在感,更以得手高知女学生为资本。

传闻他为人古怪,却酷爱集邮,浪荡声名在外,甚至小有名气。当然,接受他的,也大多是美国的街头娼莺,而多受名校生嘲贬。

早些时候,就在我发现这种迹象之时,碍于不久之前,方才解决好自己的留美资格问题,不便也不想节外生枝,又怕告诉了vivi,她意气用事,喊上朋友,跑去废了这家伙,无端制造麻烦事件。

我本想着过几天,等他自知无趣,便也就此消失了,却没想,连日的尾随,竟也这般棘手,不见尽头。

原本静观其变的策略,似乎失去了效用。或许是因为我平日的态度过于人畜无害,又或许是因为今日的半价餐费魅力实在无法抵挡。当然,最为可能的理由,我想是他也许已经发现了,我已然察觉到了他的存在。

亚裔男子面目畸瘦,明明是个年轻人,却因过度的瘦弱而显得身形佝偻,好像只凭一根腰间皮带拴紧了他周身性命,才不至散了架,魂飞魄散。

在又盯了我大约两分钟,反复确认我的反应状态,和单身事实后,他似乎终于做出了决定,起身站起,气势汹汹地向我走来。

我有一些肝疼,别人都是好事成双,而我通常的尴尬遭遇,则通常是恶事成行。即便意识到危险,我也懂得自我解嘲。

他跟了我这么多天,之所以选择在今天有些所行动,一定不是因为咖啡馆里,灯光好气氛佳。

眼看着这位就要走至我的面前,手里握着的手机,反光面透出他扬起的怪异嘴角,似乎是冲我热情招呼的前奏。

我心里“咯噔”一声,掩在袖中的半只手几乎掰断了手指,心道不好,可也无奈,似乎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这半杯成分配料不明的蓝山终于瞧准时机,自己找上门了,我周身上下翻涌起的浓重不安感,却无力阻止事态的发展。

可就在这一瞬间,棕黄格玻璃木门却被大幅度地从外推开。

又是“叮”地一声响,使得我绷紧的神经为之一震,居然出奇地放松了下来。

片刻之前,我的注意力还放在门口。

是谁?我下意识抬头去看。

从我的角度,只看见右侧半门把手上握着的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是男人的手,远观亦是有力的握度,显得干练。

浅蓝的纯色亚麻衬衣,圆润却设计简洁的袖扣,多年以来的经典款式。

我微微一怔,不觉有些恍如隔世之感。登喜路镀钌滚轮系列,几乎是我太熟悉的一款,价格有点小贵,却胜在质朴,不镶玛瑙,也不配翡翠。

曾经,我把它送给过一个傻瓜,那傻瓜自然看不出价钱来,可正因为这样的乌龙事情,却成为了我最满意这款系列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