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身后客(1/1)

也许是因为看了一天的材料,眼睛有些酸涩了。

在说完那句话之后,杜泽姆博士便揉了揉眼角,从身后的橱窗里拿出了一瓶眼药水。

郑清立刻把目光挪向屋子的其他方向——不出意外,博士要洗眼球了。虽然已经见过数次这样的场面,但他还是有些不习惯,总觉得画面有些惊悚。

“知道我住所与身份的人不多,但也不少。能够把这份消息透露给‘陌生人’的家伙也不少。这其中绝对不包含那位蒋小姐。很少有巫师能够打破束缚在我周围的魔法……她暂时还没有那个能力。”杜泽姆博士的声音传入郑清耳朵里,显得非常平淡。

倘若郑清没有挪开视线,就会发现杜泽姆博士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目光掠过了书房的墙角,还没抠出来眼睛中流露出一丝惊讶的眼神。

郑清此刻正观察着墙上那座漆黑木壳的挂钟。

黄铜钟摆不紧不慢的晃动着,因为屋里光线较暗,所以上面的银色表盘看上去仿佛镀了一层灰,显得脏兮兮的。再往上,是一座门庭紧闭的小木屋。

郑清依稀记得,他第一次来这间书房的时候,那座小木屋里曾经钻出过一只炼金公鸡打鸣,非常精巧。只不过后来多次拜访,却再也没有见过那只公鸡。

却不知是不是被博士用抹布堵死在那间屋子里了。

很快,书桌上便传来瓶子与玻璃棒碰撞时发出的叮当声响,间或夹杂眼球在药水中旋转发出的叽咕声。

郑清愈发认真的打量起挂在墙壁上的那座计时器。

在清洗眼珠的同时,杜泽姆博士依旧絮絮叨叨,不厌其烦的安抚着年轻公费生:

“……你放心,他们只会互相怀疑,互相猜测,把一件很简单的小事情折腾成一件天大的阴谋。决计不会怀疑蒋玉小姐那样的年轻巫师。”

“况且,她也没有透露我的消息,不是吗?”

听着杜泽姆博士的分析,郑清点点头,松气之余,心底却又有了新的苦恼。

他有理由相信,肥瑞或者鼠仙人找杜泽姆博士的动机不会那么单纯。将杜泽姆博士束缚在这座院子里的那些大佬们事后也许不会去找蒋玉的麻烦、也许没法找那两只老鼠的麻烦,但自己呢?

自己只是个还没注册的小巫师,经不起那些大佬一巴掌的。

“与你之前提到的那些麻烦相比,其实我更好奇的是你从哪里找到的信心,能够将我的信息透露出去。”杜泽姆博士的声音重新在郑清耳边响起的时候,年轻男巫正盯着挂钟沉思。

“回神!”博士打了个响指,轻笑一声:“我已经把眼珠洗好塞回去了……你可以回头了。”

郑清顿时惊醒过来,回头看向杜泽姆博士,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

“我没有……我是说,假如,只是有那么一个可能。”他结结巴巴的回答着博士的问题,显得有点狼狈。

杜泽姆博士的目光再次掠过墙角,撇撇嘴,终于没有继续为难进退维谷的公费生。

“好了,既然没有其他问题,那么今天就到这里吧。”杜泽姆博士挥挥手,下达了送客令:“如果蒋小姐还有要求,只要我能够做到,定然全力以赴。”

言外之意,他帮郑清这许多忙,也只是看在蒋玉的面子上。

郑清自然也不会认为他与杜泽姆博士多说过几句话,两人便会成为忘年交的好友。所以听到博士的话,并未感到恼火,只是连连点头,告辞离去。

年轻的公费生自然不会知道,当他离开非正常生命研究所,正在路上苦恼怎样才能不动声色的将杜泽姆博士的消息传递给同伴或者肥瑞的时候,他的身后,刚刚闭上的门里面,两个矮小的身影便已经联袂造访了杜泽姆博士的书房。

“你们冒头的速度比我想象的要晚一点。”

杜泽姆博士已经端坐在书桌后面,手中抓着之前那份实验报告,并未起身,只是抬起眼皮,视线越过眼镜上沿,语气稍显冷淡:

“我以为你们会在那个孩子还没有离开之前,就迫不及待的钻出来了。”

那个孩子,指的自然就是郑清了。

杜泽姆博士刚刚那句话里用的‘钻’字也是恰如其分,非常妥帖的。

因为两位不速之客并未通过正常门路进房间,而是借用屋角开裂的一处缝隙,画了一个黑黢黢的通道,偷摸进来的。

走在前方的客人浑身赭色皮毛,个头较小,圆耳,短尾,瞧人的时候两颗眼珠子咕噜噜乱转,看上去便让人觉得是个心性跳脱的家伙。

而他身后,则是一个坐在黑色宽大木辇上、年纪很大的老鼠,披着黑袍子,浑身褶子似的皱纹,两眼眯成一条缝,让人分不清哪里是他的皱纹、哪里是他的眼睛。

这两位正是肥瑞与鼠仙人。

与身位不同,听到主人的诘问之后,率先开口的反而是身处后位的鼠仙人。

“先来后到,这是身为客人的礼节。”

鼠仙人坐在他的木辇上。只不过今天它的木辇没有安排红马甲老鼠抬着,而是缓缓漂浮在半空中:“而且,难道你希望让其他人看到你与我们见面吗?”

杜泽姆博士沉默不语。

与鼠仙人相比,肥瑞表现的更像一只老鼠。

他东闻闻,西嗅嗅,不时还四腿着地,满屋子乱蹿,很快便逛遍了这间不大的书房。在此期间,杜泽姆博士一直冷眼旁观,并无二话。

末了,肥瑞趴在杜泽姆博士屋角的玻璃箱边,凑在上面打量着箱子里那片白花花的小虫子,嘴里发出啧啧称叹:“嚯!这是沉默森林里的原种食尸甲虫吧?!现在血统这么纯粹的虫子已经很少见了……前些日子黑潮泛起时带出的那些食尸甲虫,十只有八只身上都带着黑纹或者红点。”

原始种的食尸甲虫以毛发透明、磷火纯白为上佳。血统越是杂乱,虫子的颜色也越是花哨。肥瑞感慨的,就是这一点。

说话间,肥瑞搭在穿衣镜架上的爪子不小心扯下了罩着穿衣镜的绒毯,露出下面那面古朴宽大的穿衣镜。

镜脸儿在光线的照射下扭了扭,扭出一张丑陋的大嘴。

“哦,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两只肮脏的小老鼠!”穿衣镜清醒过来不到一秒钟,便尖叫起来:“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见鬼!你这懒鬼是有多久没打扫卫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