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探望权(1/1)

第一百三十一章 探望权

这天早上,姜芮书如常开车到法院,到了法院外面却发现堵满了人,从保安亭到安检入口排了长长的队伍,很多人等着安检进法院,为了有人偷溜进去,法院的保安一字排开站在了入口两侧,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

此时,进入法院的人已经不少,这些人看着年纪都不大,十几二十岁的模样,不少人拉着横幅和小旗帜,在外面有一波人似乎并不进去,而是安静地等待入口,好像在等待欢迎谁,晃眼一看还以为是什么明星应援现场。

“滴滴——”

姜芮书按了按喇叭,旁边马上有人叫走堵在入口的小年轻,看打扮他们是一起的,还挺有组织纪律的。

姜芮书前脚到办公室,刘一丹后脚也到了,过来跟她确定今天工作安排,突然有点小小的激动:“姜法官,你知道吗?宋黎宇的名誉侵权案今天要在我们这里开庭!”

“宋黎宇?”姜芮书想了想,恍然,“难怪刚才外面那么多人。”

“姜法官你也是他的粉?”

“也?”

“我是他的路人粉。”

姜芮书瞧她一眼,“颜粉吧?”

“你不觉得他的颜很稀有吗?”

“是挺帅的。”姜芮书道,“不过我不是他的粉,路人粉也不是,只是满大街看到他的广告,想不知道他都难。”

毫无疑问,宋黎宇是这个夏天最红的艺人,媒体用国家级稀缺资源来形容他的颜值,就连最喜欢黑他的媒体,也要提一句:除了脸,没别的本事。

她心道,吸宋黎宇的颜还不如吸秦聿的颜。

不过非要粉的话,她还是更喜欢吸自家大橘的大圆脸。

“不过他深陷同性恋传闻,现在全网黑,你还粉呢。”

“等判决我再决定要不要继续粉。”刘一丹属于理智那一拨的路人,不像网上那些听闻就是雨的网友,虽然宋黎宇同性恋已经差不多实锤了。

“你知道分寸就好,准备开庭吧。”

今天开庭比较早,八点半,姜芮书和两名陪审员准时到庭。

今天的案子有点特别,原告是一对六十岁的夫妇,被告是他们的前儿媳,有一女,离婚时女儿归被告抚养,原告便是这个孩子的爷爷奶奶,由于被告不允许他们探望孙女,唯一的儿子出国打工,归期未定,所以他们的诉讼请求是想要获得对孩子的探望权。

孩子爷爷奶奶起诉主张探望权很少见,因为探望权的法定主体是孩子父母,不是孩子祖父母,要获得探望权基本都是不抚养孩子那一方的孩子父亲或母亲提出。

双方都没有请律师,法庭调查只能由姜芮书主导提问,她先询问原告:“原告,你们为什么要主张探望权?”

原告张素芬,也就是孩子的奶奶道:“儿子出国打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们身边没有别的孩子,只有佳佳这一个孙女,可以说她是我们唯一的精神寄托,可是佳佳妈妈不让我们去看她,所以我们想请求法院能判我们可以探望孩子,体谅我们空巢老人对天伦之乐的渴望。”

听到这话,被告冷笑了声,姜芮书不由侧目。

被告没说话,只是抱着胳膊,冷眼看着原告。

姜芮书却从双方的态度中感觉到和解不容易,空巢老人是弱势群体,应当多加关爱,从情理上来说孩子爷爷奶奶去见孩子是应该支持的,但他们又并非法定探望权的主体,孩子监护人不让他们探望孩子也是可以的,“孩子出生后,你们是否抚养过孩子?”

张素芬答道:“孩子从小就跟我们生活在一起,一直到刘娜跟我儿子离婚后,孩子判给她才离开我们身边。”说着她抹眼泪,“其实当初离婚的时候,我们也想要佳佳的抚养权的,但法官说孩子小,跟着孩子妈妈更好,就把孩子判给了她妈妈,以前她还让我们看孩子,谁知道儿子一出国,她就不让我们看孩子了,这不是要我们老命吗?”

“在这期间,孩子的生活费用是谁支付的?”

“孩子爸爸妈妈,我们老两口也偶尔补贴孩子。”

“所以孩子爸爸妈妈有能力抚养孩子,并履行了抚养义务,是吗?”

“但孩子平时都是我们照顾的,刘娜和我儿子平时都上班,佳佳是我和老头子带大的。”

得到答案,姜芮书心里有了数,转而问被告,“被告,你为什么不允许原告探望孩子?”

被告刘娜淡淡道:“我再婚了,他们再来探望孩子会影响我新家庭的和睦。”

张素芬道:“你再婚就再婚,我们又不会去干扰你的家庭,只是看一看孩子,这有什么关系?”

刘娜不理她,只看着姜芮书,“法律没有规定孩子爷爷奶奶也有探望权吧?”

她显然对相关法律有所了解,姜芮书一听就知道她态度坚决,“正常来说是这样,但爷爷奶奶是直系亲属,跟爷爷奶奶保持联系利于她的人格成长,我不建议你断开孩子跟直系亲属的关系。”

“所以我不想让他们见孩子,他们就没有权利去见孩子?”

老太太闻言顿时急了,抢在姜芮书回答前说道:“我们是佳佳的爷爷奶奶,真心疼佳佳,你工作忙不方便的时候我们可以帮忙照顾佳佳,不要你一分一毫,你做什么不让我们见佳佳呢?”

刘娜不搭理老太太,只看着姜芮书,“姜法官,是这样吗?”

姜芮书暗暗叹了气,道:“是的。”

“这——”张素芬更急,哀求地看着姜芮书:“法官,我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啊,我们也不是要跟她抢孩子,我们只是想能看看孩子,法律怎么就不支持?”

姜芮书无奈,“祖父母虽然是直系亲属,具有亲属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但祖父母不是法定的探望权的主体,除非孩子父母去世,或者孩子父母无力抚养孩子,而你们尽到了抚养义务,可你们不符合这两点。而且被告再婚,如果她认为你们探望孩子会影响到家庭和睦,因此拒绝你们探望孩子,这一点也是正当理由。”

事实已经很清楚,姜芮书跟两名陪审员商量了一会儿,便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