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 证词相悖(1/1)

第九百三十四章 证词相悖

都对上了,邱承望在十二点半左右杀了他奶奶,在他奶奶房间里拿走三千块钱,可能身上染了鲜血,于是他洗了个澡换下染血的衣服,这段时间约十五到二十分钟,接着骑车十分钟到网吧找卓志杰。

严丝合缝,合乎逻辑,证据确凿。

接着由法警展示凶器,将现场勘验照片、法医鉴定结果依次投影到屏幕上,凶器是一把日常用的菜刀,刀刃上沾着鲜血。而照片中,头发花白的老人倒在血泊中,身体蜷缩,半张脸浸在鲜血中,鲜血染红床垫,触目惊心。

在场之人无不倒吸冷气,这也太惨绝人寰了,看向邱承望的目光,这真是个小人渣啊!

邱承望瑟缩了一下,垂下头。

公诉人要将这个案子办成铁案,拿出一份司法精神鉴定,证明被告人邱承望对其作案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具有完全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旁听席里,邱奇胜和方红画听到公诉人宣读司法精神鉴定,脸色涨红,心中慌张,之前被秦聿拒绝在精神鉴定上做文章,他们没办法只能放弃,现在公诉人这份司法精神鉴定是市公安局做的,强调儿子精神正常这个事实,却是拿来定罪的,是不是要重判?

他们急忙将目光投向秦聿,希望他能有办法应对。

秦聿纹丝不动,平静地听公诉人宣读鉴定结果,没有回应他们的祈求。

“被告人邱承望对此有无异议?”审判席询问邱承望。

邱承望慢慢摇了摇头,低声道:“没有。”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没有。”秦聿道。

“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道:“审判长,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邱承望故意杀人的全部犯罪事实举证到此。”

审判长又问:“公诉人是否有与以上证据相反即证明被告人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没有。”公诉人干脆利落道。

审判长微微颔首,目光转向另一边:“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秦聿道:“审判长,我方请求传唤证人钟俞到庭。”

很快,一个年轻女孩被法警带到法庭上,中等个子,短头发,小圆脸,许是第一次上法庭,一双杏仁眼透着些许紧张,尽管她努力挺直背脊,但僵硬的姿态出卖了她的心情。

在场除了秦聿,没人认识她。

连邱承望也不知道她是谁,跟自己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公诉人上下打量她,心中对她的出现提起了警惕,秦聿这个律师最会搞颠覆事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叫这个证人出来,肯定不是无的放矢。

“我叫钟俞,今年22岁,是一名插画师,现在的住址是翡翠公寓,原住安福小区6栋201,也就是被害人戴小月的楼下。”女孩自我介绍。

邱承望闻言一愣,这个人住爷爷家楼下?他怎么从来没见?难道这个证人就是秦律师致胜额的关键……

邱奇胜夫妻和邱良工也是同样的想法,他们虽然不跟老两口住一起,但经常会过去吃饭,上下楼的邻居多少都认识,而邱良工就住那儿,但从来没见过这个女孩。

公诉人注意到邱承望的神情,心中若有所思。

“证人钟俞。”秦聿开始发问,“你在安福小区6栋201住了多久?”

“我是去年八月搬进去。”钟俞答道。

“几个人住?”

“一个人,我喜欢安静,而且我的作息跟正常人不大一样,白天睡觉晚上工作,跟人合租容易有矛盾。”

“你一般几点睡觉?”

“凌晨三四点。”钟俞补充道,“有时候状态好,会画到凌晨五六点,碰上赶稿通宵也有的。”

听到这里,邱家人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见过她,原来不是秦律师找来做假证的……

秦聿不知道他们心中所想,实际上他会找到钟俞是个意外,那天去案发地点碰到钟俞搬家时,他仍没想到钟俞会是关键证人,直到后来再次寻找证据才找上她。

“你在家办公?”他继续问道。

“是的。”

“案发当晚你什么时候睡觉的?”

“那晚我没睡。”

“为什么?”

钟俞微微低头,“那天晚上我男朋友来找我,想让我换个正常的工作,我不愿意,跟他吵了一架,他提出了分手……”

“你们吵架是什么时候?”

“大概十二点半。”

所有人都是一愣,公诉人更是眼瞳一缩,这个时间……

“吵了多久?”

“就一会儿,那时候很晚了,我不想吵到别人。”

“你如何能确定自己跟男朋友争吵的时间是十二点半?”

“因为他摔门出去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没接,通讯记录上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六分。”

这个时间比张大芳说的更明确。

公诉人不自觉屏住连呼吸,这仅仅是为了推翻张大芳的证词吗?不,没这么简单,他心中慢慢浮出一个猜测。下一刻,他听到秦聿问出了关键问题:“案发当晚,十二点半的时候,你有没有听到楼上有争吵声?”

钟俞摇头,“没有。”

“你当时在跟男朋友吵架,会不会没注意到?”

钟俞略作思索,摇头:“如果是激烈的争吵,我肯定能听到,因为安福小区是很老的小区了,隔音很差,平时上下楼和隔壁说话大声点都能听到,除非是哪家做了隔音装修或者声音很小。”

两个证人的证词冲突了。

张大芳凌晨十二点半听到的争吵声可能是钟俞跟男朋友闹分手,而钟俞在同一时间里没有听到其他人争吵,同样是被害人一层之隔的邻居,若是邱承望和被害人发生激烈的争吵,她们应该都能听到。

如果钟俞所言属实,那么邱承望和被害人在凌晨十二点半就没有发生争吵。

而邱承望自己说过他和被害人有过争吵,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争吵的?

公诉人目光紧紧盯着秦聿,感觉答案马上就要揭晓。

秦聿看着钟俞,再次提问:“案发当晚,你有没有听到楼上发生过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