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我都舍不得放开手了,先生(1/1)

少年皮肤粗糙,干瘦的要命。雨夜最是能激起人身上某些隐藏病症的了,从林挽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沈书珩因为痛苦,而剧烈颤抖的肩膀。

“……”太可怜了。

林挽脱下外套,走过去,披在这人身上。

“抬起头来。”他说。

-

从来没有人这样对过他。

从懂事开始,他就被告知:‘沈书珩,就是因为你,在你妈肚子里的时候,抢了太多的养分,才害得你的双生哥哥沈书白那么虚弱,所以,你有什么资格吃这些好吃的?你不是应该都让给你的哥哥吗’。

‘沈书珩,就是因为你,你哥哥才会住进疗养院的。所以你什么委屈都要受着,哄的陆家人开心了,你哥哥才能继续活下去。’

病了、冷了、痛了,忍忍就好了。

有时候沈书珩真的都要相信了,他哥哥是因为他才变成植物人的。因为不管怎样被陆子滕欺负,沈书珩的身体都好得很,能抗能打。

——如果生日这天,发现哥哥真的死了的话,沈书珩或许还会维持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现在。

有这么一道清爽的声音,对他说:“抬起头来。”

沈书珩保证,这是他从小到大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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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长得真好看,要是能看着你一辈子就好了。”

林挽笑着摸摸沈书珩的脸蛋。

触手……有些粗糙,这样他都不敢相信,这居然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该有的皮肤!

林挽压下心里那抹酸楚,问他:“沈书珩,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我知道,你是陆家的人,可我刚刚也看到了,陆子滕根本就不把你当人看。不如你跟我走,我保证你过的生活,要比现在好上十倍千倍。”

跟他……走吗?

沈书珩的脸,微微泛红。

他体会过伤心和绝望,也经历过痛苦和寒冷,可还是第一次知道,‘害羞’到底是什么感觉。

其实,算起来,陆家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

或许,如果没有哥哥,任谁也挡不住沈书珩那颗求死的心。

——他没了一颗肾,除了做最低贱的工作以外,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但是,现在。

沈书珩抬起头来,一双眼睛黝黑,“我就是一个废人,先生带我回去,又有什么用呢?”

现在的沈书珩,还不明白。

就是他的这句‘先生’,成了他一生的执念。

后来在床笫之间,沈书珩也喜欢趴在林挽的耳边,薄唇衔着他晶莹的耳垂,一遍遍地呢喃:“先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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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雨里停留很久了。

林挽叫的车也到了。

不过考虑到沈书珩的自尊心,林挽直接让司机回家,自己做司机。

“沈书珩,”他趴在车窗口,叫着他的名字,说,“我相信璞玉被打磨以后,便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可若是这宝物自暴自弃,那我也没有把他捡回家的必要。”

“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你若是不上来的话,你便再也没有机会复仇。”

话,就说到这里,点到为止。

复仇,哥哥!

沈书珩紧紧攥起了拳头。

怕什么呢?陆家便是人间炼狱,这世上还有什么地方,会比陆家更可怕吗?

与其就此自暴自弃,不如就跟先生走,或许……还有反转的机会!

雨水里夹杂着杏花的味道,深巷之中,幽暗的路灯下——

被欺辱的没有人形的沈书珩,慢悠悠爬上了林挽的车。

即便形容枯槁,可是那双眼睛,依旧明亮的要命:“先生,我跟你走。一辈子,我都跟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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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

林挽的父母都是生意人,掌管着那么大的跨国集团,一年基本上都在飞来飞去,很少有时间回家。

他们特意给林挽买了小别墅。

原主没有工作,研究生刚毕业,今年二十五岁。算起来……竟然是比沈书珩整整大了七岁。

年下弟弟攻,林挽觉得他还是可以的。

沈书珩的卧室,就安排在他的隔壁。林挽本来想让管家穆叔给沈书珩置办几套新衣服,后来想想……算了。

林挽找到自己的柜子,翻出以前的一些衣服,打包好,打算给沈书珩送过去。

其实这些衣服也不脏,而且他这次的身份是一个富二代,好多名牌衣服都是穿了第一次,就扔在柜子里不管了。又翻了几条新的内裤,一并打包好。

‘咚咚咚——’

林挽敲响了沈书珩的门。

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又让这个可怜的少年心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他以前都是住在地下室里,而且也不关门。因为就算是关上了门,如果有人想安排他做什么事,也不会敲门,而是直接踢门闯进来。

沈书珩怕他们把门给踢坏,索性就不关门了。

林挽此举,虽然是一个平常的举动,可却是让沈书珩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被尊重’的感觉。

他的眼眶有些红,不想让先生久等,于是立马打开了门。

“先生……”

少年低着头,似乎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第一次住进这么大的别墅,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还第一次……有了照顾他的先生。

“你怎么……这么湿?”林挽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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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以后,林挽才了解清楚。

原来沈书珩是不会用浴室的喷头,才导致冷水喷了满身。他从前洗澡,都是在自来水管下冲一冲的。而且,哪怕被冰凉的水冲了一身,沈书珩也没有喊委屈。

一个习惯了受伤的少年,简直是……

林挽忍不住慈父心泛滥。

“……这样,温水就流出来了。如果你觉得太冷的话,就再往左调一调,明白了吗?”

浴室里空间不算大,且放过了水,迷蒙着水雾。

沈书珩看着自家先生耐心教导他如何用花洒的模样,心里、心里居然有一种冲动,想要让先生……脱了衣服教他……

沈书珩,你可真是无耻!

先生和你非亲非故,有这个善心收留你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你怎么能对先生……升起这样的心思呢!

沈书珩微微咬着唇,心里愧疚的要命。

可是,第一次见到先生,就有这种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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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珩不说话,林挽也没在意。

反派宝宝小时候受了那么多委屈,最后还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心心念念的哥哥其实早就死了,他没直接被气死,已经算是心理素质强大的了。

林挽不奢求其他。

“我给你带来了一些我的旧衣服,你不要嫌弃,等哪天有空了,我再给你买些新的衣服。”

林挽对他道。

沈书珩眨了眨灵动的眸子,有些不可置信,“先生,你对我这真是太好了,我,我真的无以为报……”

“我穿先生的衣服就好了,其余的,不敢再劳烦先生了。”

“……”唉,还是这么小心翼翼。

没关系,养儿……呸,养反派宝宝本来就是一件循序渐进的事情,不能着急。

“好好休息,明天早点起床,在我这里,也不能偷懒哦~”

沈书珩重重地点了点头。

-

等林挽离开后,沈书珩迫不及待地跑到床边,打开林挽给他送来的那些衣服。

“先生,先生……”

他抱着林挽的衣服,脸上流露出痴迷的神情。

仿佛,抱着的不是衣服,而是他的先生。

-

翌日,清晨。

三个闹钟都没能叫醒的林挽:“……”

还想在沈书珩面前树立一个早睡早起健**活的人设呢,结果第一天就夭折了。

他迷迷瞪瞪爬起来,刚刚穿上裤子,就听到了沈书珩的敲门声。

“先生,你起了吗?早饭已经做好了,等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林挽:“……”

没什么,就是觉得脸有点热。

昨晚还劝着沈书珩早睡早起呢,结果今天,人家都把早饭做好了,他这才起床。

林挽看看自己身上刚套上的牛仔裤……最后决定,先把牛仔裤脱下来,就穿着一条四角内裤,大喇喇地开门。

沈书珩:“……”

先生,我的先生……

沈书珩低下头,隐藏住眸子里的那些炽热,小声道:“先生,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还没穿好衣服。我这就去下面等你。”

他转身刚要走,他的先生,就拉住了他的胳膊。

天啊!先生可是浑身上下只有一条内裤!沈书珩甚至都能感受到,林挽身上那股淡淡的苹果沐浴露味道,还有……他那白的几乎反光的皮肤。

沈书珩怔住了,他感觉自己浑身僵硬,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敢回头看,甚至不敢动。可是好奇怪,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副样子。

还是林挽柔声道:“怕什么,你我都是男人,我有的东西你都有,又不是没见过。”

一句半开玩笑的话,却像是浇在沈书珩心上的凉水。

不,不一样的!

先生和我,怎么会一样呢?

不过,他真的越来越无耻了,先生对他,明明就没有那种心思。可是沈书珩自己,自己却……

他微微咬唇,轻描淡写的点了点头,道:“先生说什么,都是对的。”

林挽:“……”

孩子还是这么听话,他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忧桑。

“罢了,你下去吧。”

林挽挥了挥手,沈书珩连忙逃开。

倒是让林挽有些意外了,你说你身为反派,一个器.大活好的男人,不接受我的勾引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这么快地跑开?难道我是个炸弹吗?

林挽摇了摇头,有些悲哀地去穿衣服。

-

不过很快。

林挽心里的那些‘不开心’就被沈书珩做的早餐给驱散啦~

以前在陆家的时候,陆子滕不让他进厨房,甚至连大厅的门都不让他进。但是,厨房的厨师有时候懒惰,就偷偷把沈书珩带进厨房里,让他替他做菜。

小沈书珩还没成年,有时候连个碗都拿不稳,可他还是咬牙坚持。因为他知道,不能因为自己的过失,而打碎东西赔钱。

他的钱,都是留给哥哥治病用的。

他不能乱花。

多少次被烫伤,手背上的水泡好了又添新的,沈书珩都咬牙坚持过来了。

不过也因为此,练就了一身的好厨艺。

面包片裹上一层鸡蛋,放进热油炸成金黄色,香香脆脆的,咬一口之后的林挽,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

这也太好吃了吧!

这是什么神仙反派啊呜呜呜!

他现在都要感谢陆家那群魔鬼了,把他的小沈书珩训练的如此能干。

嗯,能‘干’。

“你坐下,和我一起吃。”

沈书珩后退了一步,连忙推搡,“不可以的,先生!我身上脏,会弄脏你的!”

“没关系。”

林挽硬是把人拉过来,看着他脚步趔趄了一下,还心疼的要命。

这孩子本来就少了一个肾,又那么大早的起来给他做饭,现在还吃不上一顿好的,那该有多可怜啊!

“这里不是陆家,你也不是我养的仆人。你是我的……”

沈书珩瞪大了眸子,睫毛长,又忽闪忽闪的。

也就是现在皮肤粗糙、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瘦弱干瘪了些。若是好好养着,养起来以后肯定比电视上那些明星还要漂亮。

林挽轻咳了一声,发现自己想远了,连忙拉回正题:“你,是我的投资。”

沈书珩:“?”

林挽拍拍他的手,说:“我带你回林家,不是为了让你做和在陆家一样的事情。我要你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学习,将来可是要替我赚钱的。”

他只字不提沈书珩被挖肾的事,希望给沈书珩留一些自尊。

好好照顾自己……

学习、赚钱……

这些在普通人看在平常不过的事情,落在沈书珩的眼里,就变成了奢侈。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一天。

沈书珩一时间,除了‘谢谢’两个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眼泪啪嗒啪嗒地往碗里落,林挽提出给他换一碗,这孩子却说不用了,那样太浪费了。

“别哭了,以后有我在呢。”

林挽站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

沈书珩顺势把头缩进林挽怀里,委屈的要命,“先生,呜呜,谢谢你,先生。”

林挽心疼死了,还替他拿纸巾。

殊不知,趴在他怀里的沈书珩,最后却是偷偷的嘴角上扬,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先生,你抱我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不嫌弃我。先生,你怎么能那么好呢?

好到——

让我,都舍不得放开手了。

-

沈书珩在林家住了三天,这期间林挽都没有给他安排任何的学习,只是让他调养好身体。

假如……假如先生那天只是说说而已,不是真的想要帮他呢?沈书珩想,就算是这样的话,那他也满足了。因为,哪怕是一瞬间的温暖,也足以支撑他走下去。

他受到的背叛有很多很多,如今的承受能力也很强很强。

只是,三天后——

书房里,林挽自以为沈书珩在楼下工作,所以特意在这个地方,和给沈书珩请的私人医生交流。

“先生,我给你泡的蜂蜜柚子茶……”沈书珩小声的嘟囔,可到了书房门口,却发现里面的两个人正在议事。

按理说,偷听别人说话是不好的,更何况还是他如此尊重的先生。可是,沈书珩却在上来的空隙,在他们的谈话中,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还有……‘肾脏’。

沈书珩偷偷地停了下来。

-

林挽在里面,声音有些淡漠,对私人医生说:“我交代你的事情,你都办好了吗?”

私人医生很快点头:“嗯嗯,林少交代给我的,我自然是都办妥了。在沈书珩面前,他的病症我都是保留几分,并没有说全部的。不过我觉得也没必要啊,这孩子对生活的向往,还是挺迫切的,并没有看出要求死的迹象,也没有什么心理问题……”

林挽打住他。

“你只负责看他的身体就好了,你是个医生,却不是心理医生。我们珩珩没有心理疾病,他只是身体不好而已。”

“……是。”

在外面偷听的沈书珩,听到这句话以后,心里又是一暖。

以前在陆家的时候,不知多少次被他们骂疯子、神经病、受虐狂……因为哪怕受了天大的委屈,他也从来不哭。

他也是后来觉得心凉,原来这个世界,对待坚强的人,竟然是这样的。

一遍遍打磨他的坚强,一遍遍削弱他活下去的意志。

这时,书房里的医生,又开口。

“这些年风吹雨打,他受的病痛实在是太多了,至少……这一年内,是不能进行任何大手术的,否则身体会吃不消。”

林挽点头。

这些他也想过。

唉,就是得委屈他家珩珩,还得用一个肾过一年。还有那个毫无人性的陆子滕,也可以苟活一年……

“好,这些我都知道了,药你尽管开,一定要温和的,不要给他留下任何的副作用,钱从我的账上划就行。还有……按照他现在的身体情况,可以进行锻炼和学习吗?”

医生想了想,点了点头。

“锻炼是十分支持的,不管是正常人还是……”医生这里没有说下去,想到林挽忌讳‘残缺人’这个词,连忙转变了话锋,“咳,沈书珩不适合快跑,但是可以快走。早上起来或者晚上睡觉前,都建议他多走走,对恢复期的人也有帮助。我看林家这个庄园就不错,够大。至于学习……普通的文化知识,可以学,他伤到的是身体,不是脑子,而且我感觉他智商也挺高的。就是体育这方面,还是不要学了,绘画和音乐可以考虑一下……”

医生一下子说了很多。

可是林挽只是默默地听。

医生都担心,他会记不住。

难道这位林家少爷终于体会到难处了,所以想放弃了?有钱人家的少爷嘛,一时有点怪癖,扶持沈书珩这种身体残缺的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可医生自己都不敢相信,林挽会一直坚持下去。

毕竟,林挽和沈书珩非亲非故。

就在医生,想要问林挽一句,‘需不需要我回去以后,把这些注意事项都发给你’的时候——

林挽慢悠悠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机。

上面还显示着‘录音中’的页面。

“没关系,我都录下来了。”

医生:“……”

城会玩!

-

医生走后没多久,林挽就替沈书珩安排好了课程。

珩珩真是太乖了,老师给他设置的日程表,包括什么时候该起床、什么时候该吃饭,他都按照上面做法做。

林挽看了看自己好像肥了一圈的肚子,不禁流下了悲伤的泪水。都怪沈书珩做饭太好吃呀!

沈书珩却瞪着一双黝黑的黑白分明眼珠子,看着他,道:“先生还是胖一点好看,太瘦了,就不好看了。”

林挽顿时开心了不少。他胖没关系,沈书珩喜欢就行呀~!

沈书珩的学习能力非常快,每个来林家庄园的老师,都发自内心地夸赞他。每次听到老师夸赞沈书珩,林挽都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这样没羞没躁的二人生活,终究还是被打断了。

——陆子滕来了。

哦,差点儿忘记了,这原身和陆子滕,还是至交好友呢。

可是林家的势力要比陆家好不少,所以上次林挽打了陆子滕,陆子滕不仅不能怪罪他,还要向他来赔罪。

既然是赔罪,就要带礼物来,陆子滕带来的礼物……

是‘林挽’心目中的白月光,追了三年都没把人追到手的一位演员,名叫霍幸,陆子滕把霍幸找来了……

-

三年前,在一场宴会上,林挽救了一位被几个男人围着,要求他跳脱衣钢管舞的男生,那男生就是霍幸。

霍幸是同性恋,但是是1,要她在那么多人面前卖弄屁股,这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林挽好心救了他,还给他安排资源,助他一臂之力,整个凤凰城贵族圈和演艺圈的人都知道,林挽喜欢霍幸,同时也是霍幸的金主。

可霍幸——

他不喜欢这种吃软饭的感觉,也不喜欢人人看到他的时候,首先提起不是他的作品,而是林挽。

“这可是林挽大佬罩着的人!”

“咱们可不能惹他,我听说啊,他和大佬是那种关系……”

霍幸听了羞愤不已。

——可他从来没想过,他身上的这些资源,全都是林挽给他的。<author_say> 啊,粗长的瓷若(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