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决斗的风俗(1/1)

“我反对!”

王至道当然不会容许金丝眼镜将此案廷后。笑话,他现在正在蹲牢呢,廷后一日就意味着他得再蹲牢一日。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自从案发到今天开庭,已经有三天了。三天时间,原告方理应什么都该准备好,岂有证人有事不能来的道理。这分明是原告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别的证人,只不过因为前三个证人失利,才想拖延时间,另外去找个证人而已。本来这么做也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因为我的情况有点不同。我一直蹲在监狱里面,又不允许被保释放出。如果原告将时间无限制的廷后,那我就得无限制的蹲在狱中。没判刑也等于判了刑。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你们认为这公平合理吗?如果你们觉得这么做合理的话,那么法庭辩护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只要原告方玩拖廷这一招,那么疑犯就可以在监狱里面想关多久就关多久。

“所以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要求要么就在今日将此案完结,要么允许我被保释。我的发言完毕!”

法官大人不由自主的揉了揉太阳穴,他开始头疼起来了。做了这么多年的法官,他还没有见识到像王至道这样的辩护律师,而且还是个疑犯,自己为自己辩护。偏偏他所说的又是那么合理,无法令人反驳。可是在开庭之前,日本代表已经找过领事大人,由领事大人亲自向他下令,禁止王至道被保释,必务要将王至道定罪。

头疼之下,法官大人只好将球抛给日方的律师:“原告律师,你的意思怎么样?”

金丝眼镜更是头疼,在开庭之前,他已经向日本方面保证过,一定会将王至道弄上绞刑台,置于死地。可是法庭不是耍赖的地方,要想让王至道被判绞刑,就算有被收买了的陪审员和法官帮忙,起码也得有个像样的理由才行,没理由就胡乱判刑,这种大失面子又损法律权威的事情估计英国佬绝对不会答应。可惜的是,他费尽力思教导出来的三个证人,一个一上庭就被王至道揭穿,另两个连上庭的机会都被剥夺了。没有证人,只有原告,根本就很难将王至道定罪。想到这儿,金丝眼镜就不由感到后悔,事前为什么不多弄几个“证人”呢?只怪自己太过于自信了,压根儿没想到这个王至道会这么厉害,比他这个在英国留过学的专业律师还要专业。

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山口裕仁已经在生气的眼神,金丝眼镜决心了硬撑到死,就算不能将王至道送上绞刑台,也要让他蹲在监狱里面。于是金丝眼镜道:“法官大人,既然被告一定要今日完结此案,那我就奉陪吧!证人虽然不能来,不过我有证据证明王至道是杀了井上雄仁的凶手,请让我将证据呈上……”

“我反对!”

又一声高声反对王至道的口中发出,将金丝眼镜的话再一次的噎了回去,差点将他给噎死。

法官大人再揉了揉太阳穴,问道:“辩护方,你又反对什么?”

王至道微笑的道:“法官大人,我并没有否认是我杀了死者井上雄仁,我承认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所以原告律师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来证明这件事了。”

法官大人和金丝眼镜闻言都不由怔了怔,精武门方面明白了王至道在说什么后,都不由哗然,均不明白王至道为什么明明在占上风的情况却突然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法官大人一脸不解,小心翼翼的问道:“被告,你是在认罪吗?”

“错,我只是承认了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罪!”

金丝眼镜闻言立即大声道:“你承认自己杀了人,还认为没有罪吗?”

“杀人是分很多种的,比如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自卫杀人等等,并不是所有的杀人者都一定有罪的。原告律师,你是专业律师,怎么能说出这么没水准的话,让人对你的律师资格很怀疑啊!”

王至道说完不理会脸色发绿的金丝眼镜,对法官大人和陪审员们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听说以前在欧洲,有一种‘决斗’的习俗,当两人之间有事情不愿意靠法庭来解决时,就以生命来决斗,生死各安天命。欧洲很多著名的人物,像诗人普希金都死于决斗之中,而凶手却能因此逃脱法律的治裁。”

法官大人道:“这种野蛮的决斗习俗早在一八一九年就被我国废止了,被告,如果你要因此来否认自己有罪,那是行不通的。”

“我知道,法官大人,我并不是因此来否认自己有罪。我要说的是,欧洲流传的那种决斗虽然被废止了,但是在这个世上,还有另一种合法的决斗,那就是武术界的决斗,我们中国叫做比武较技,欧美各国称为擂台赛,至于日本,却比我们更极端,称之武士道。他们为了这种所谓的武士道,常常会拨剑生死决斗,每一次决斗,必会将对方杀死才罢休,而杀人者可以逍遥法外,日本的法律从不会判他有罪,还美其名曰称呼这位杀人者为英雄。古今往来,日本的武士道一直都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不管到了那个国家,这个武士道的习惯都不会改。死者井上雄仁就是这种武士道的极端维护者。”

法官大人问道:“你是说,死者井上雄仁是找你决斗,才被你杀了的吗?”

“是的,井上雄仁说要给哥哥报仇,以我一个朋友来威胁我和他决斗,我不得已之下才应战。当时我只有一根仅三十公分长的短兵器,而井上雄仁却拿着一把长度超过一米锋利长刀,招招要我的命,我为了自保,才失手杀了他。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请你们想想,换成你们身处那种情况下,生命随时会被对手夺去,你们还能不自保,还能对对方留手吗?所以,我这种情况完全是自卫杀人。在这个世界,不管是那一个国家的法律,对自卫杀人都有一定的允许。贵国的法律上有这一条:当对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我的行为是完全合法。我请求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判我无罪!”

“我反对!”

金丝眼镜终于学王至道大声的喊了一声反对,感觉心中敝着的气像是随着这一声反对发泄出去了一样,大感舒服。

“法官大人,被告所说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陈述,并没有证人证明他所说的事情经过如他所说的那样!”

“反对有效。被告,你有人能证明你当时是被死者井上雄仁威胁下决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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