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雅间,方芍药落座,方糕叽叽喳喳,把所见所闻重复一遍。

“难怪了,春城距离京都千里之遥,东家却找人运送啤酒,原来竟是为自己解馋。”

秦氏一句话,毫不留情地揭露对方的真正目的。

方芍药忍俊不禁,这个白公子忽悠人的能力一流,是个人才,若啤酒在秦城开作坊,秦城和春城距离不远,靠着春城酒楼,就可打开销路。

毕竟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人生地不熟,如果有机会建立人脉,方芍药不想错过。

“夫人,看那白公子滑头的很呢!”

方糕翻了个白眼,心里对白公子的行为感到不耻,明明是他把大话说出去,最后又供应不上啤酒,可到头来,还是食客对他道歉。

“滑头点好,春城酒楼比一般的老字号年头更久,在春城站稳脚跟,自然有两把刷子。”

啤酒的加盟商,找春城酒楼合作,至少把档次定位得不是很低,很快可打开销路。

尤其,白公子自己也是个啤酒迷,这门生意谈起来,对于己方更加有优势。

“都说京都是大齐第一都,天子脚下,酒楼饭铺不知凡几,其中也有江南菜,但是吃的滋味,和春城不同。”

于先生早年一心读书,家里不富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直是他心中小小的心愿。

这次从京都到江南,是他走的最远的路,他带着笔墨纸砚,写沿途风土人情和见闻,打算出一本游记。

“是啊,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方芍药赞同,前两个月她喜好重口味,萧铁山在蜀地挖来个厨娘,所用的材料都是蜀地特有的。

厨娘做出菜品尝口,总感觉差点什么。

后来,厨娘自己悟出来,就是水土不同,种出来的蔬菜,熬制出来的汤品,两个味道。

京都的江南菜,显然不够正宗。

于先生有心做游记,叫来伙计,介绍春城酒楼的特色。

“客人,您是远道而来吧?小的给您介绍介绍,您若是离开春城,就吃不到这么有特色的的,咱们酒楼的大厨,祖辈都是江南菜的厨子。”

伙计进门,点头哈腰,面带笑容。

就拿这道春城醋鱼来说,春城酒楼一大招牌,选用的是鲜活草鱼,并且都在二斤二两左右。

这么大的鱼,是最好入味的。

烧之前一般要饿养一二天,等鱼排完肠内杂物,烧起来就不会有泥土味。

春城酒楼在郊外,有专门养草鱼的池塘,而在后院,还有一个饿养草鱼的鱼池。

越是大的酒楼,对食材越是讲究,尤其是大厨,对食材已经达到苛刻的地步。

吉祥富贵楼的蔡大厨,选择食材万分挑剔,最后看中牡丹园一处菜地,旁边是一片花海,花海的外围种菜,菜会有隐约的香气。

这种细微的变化,不是挑剔的舌头,根本尝不出来。

“您一行人来到春城,应该得知咱们春城水土好,盛产名茶。”

小伙计见众人听得认真,那话就多起来。春城讲究用茶叶做菜,不过一般酒楼只用普通的茶叶。

不过,春城酒楼作为第一老字号,自然不普通。

“龙井虾仁”就是用鲜活的大河虾,配上清明前后的龙井新茶烹制的,烧好后虾仁玉白、鲜嫩,茶叶碧绿、清香,色香味俱全。

“的确,鲜香杂揉着茶香,很是独特。”

于先生作为读书人,大开眼界,原来在吃上,还有这么多的学问。

他打算把游记写出来,先给儿子寄出去一本,年纪轻轻的,科考有的是时间,可以沉淀一下,四处走走,见见世面。

等以后拖家带口,出门在外有牵挂,走不远了。

大齐南北,烧鸡是一道名菜,每个城池都有各自的做法,春城的特色是“叫化童鸡”。

“客观,您看这可是咱们春城养出来的嫩母鸡,专门吃茶叶长大。”叫化童鸡不好做,在鸡腹中填料,用荷叶包扎,再用百花酒脚料、盐水调和的酒坛泥裹在外面,总共下来几十道工序,最后放在炭火或烘箱中煨烤,原汁不走,鸡肉酥嫩

,香醇透味。

在酒楼里做伙计,想要吃上一只烤鸡很难,若是有客人剩下一些,伙计们就可以到后厨瓜分。

可惜,因为太好吃,客人一般都是吃光的。

小伙计介绍完,于先生给了打赏,这才到一旁的小桌,铺开自己所带的草纸,把小伙计所说,写在纸上,等回到客栈,作为补充游记的素材。

“开始了,花中魁首选拔开始了!”

秦氏坐在窗边,往下一看,搭建的台子上,四面八方亮起灯笼。

所有的灯笼,都是花朵的形状,而最中间的三盏灯则是铃兰,牡丹和优昙,最后留下的一盏灯,就是花中魁首的胜出者。

选拔做的别出心裁,听说还是春城酒楼东家白公子的主意。

“芍药你看,铃兰的衣裙,那丝绸真是太美了!”

铃兰长相清丽,穿着月华裙,轻描淡绘,风动如月华一般。

江南女子爱美,似乎对穿搭很有新得,秦氏很喜欢裙子,琢磨要给阿巧做上一套。

“芍药,这月华裙,正适合你这样美貌的小娘子。”

秦氏说完,方芍药低头,看看自己的肚子,而后摇摇头。月份渐大,她得穿宽大的衣裙,不然遮不住凸起来的肚子,走路也不如之前灵活。

好在秦城就剩下短暂的路程,她不用在受舟车劳顿之苦。

男子们的眼神,都被中间的牡丹吸引。

“哎呦喂,这可真敢穿!”

秦氏大惊,这个牡丹,一定不是好人家的姑娘。

抛头露面就罢了,里面是肚兜,外面罩着一层轻纱,露胳膊露腿的,就为展示自己的曲线。

太露了!

屋内的几个男人,对花中魁首完全没有兴趣。

于先生忙着写游记,萧铁山低头玩匕首,白牡丹仰头望天,就这姿色还当花中魁首,那只能庆幸他不是女子。

“花孔雀,你觉得谁最好看?”

方芍药招呼白牡丹,白牡丹抿了一口茶水,“谁好看?反正都没我好看。”

自从四喜被留下,和何玉蝶,神机在一处,路上仅有的乐趣没了,白牡丹提不起精神头。

最后,只剩下方芍药带着丫鬟方糕,和秦氏一起看热闹。

优昙是穿的最多的,捂得严严实实,表情始终淡淡的。

最开始是才艺展示,三人抽签,牡丹第一,铃兰,其次是优昙。

丝竹之声想起,牡丹翩翩起舞,她的眼角处粘上牡丹花瓣,妆容妖媚,身姿灵活,引得底下看热闹的男子们频频起哄。

反倒是女子很不屑,偶尔能听到有人吐口水的声音。

这等卖弄风骚的舞,方芍药还没近距离看过,她倒是没感觉多么伤风败俗。

相反,这个牡丹是聪明人,知道用自己的长处拉票。

不管能不能得到魁首,都会引人注目,或许可以得个好前程。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

距离门边最近的于先生打开雅间的门,一个伙计端着糕饼,身后跟着春城酒楼的东家白公子。

“我刚才隐约看到有人面熟,原来真是你啊,小花花,你来春城,怎么不打招呼!”

白公子微笑着进门,直奔白牡丹的方向。

“那只能说明你眼睛没瞎。”

白牡丹翻个白眼,不想搭理白映寒这厮。

“你们认识?”

方芍药见白牡丹的表情,就知道,二人不但认识,而且还很熟悉。

白牡丹这人,对于外人要么不搭理,要么彬彬有礼,而对待朋友,非常毒舌。

这才是白牡丹最真实的一面。

“不认识。”

“我们很熟。”白牡丹和白映寒同时回答,不过二人的答案不同。